2024年无笔试!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引进142人!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助推银川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城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引才工作实际,现就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国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42名,其中,教育、卫健系统引进事业编制人才65名、其他单位引进事业编制人才77名,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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