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甘肃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甘肃省气象局2024年度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2664078530@qq.com,并同时传真到0931-2402713。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省气象局XX职位面试”,正文内容见附件3。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3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0931-2402713,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2664078530 @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将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3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孔维攀(收),邮编:730000,电话:0931-2402790,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材料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不可手填),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父母、兄弟姐妹信息必填,已婚的需填写配偶及配偶父母信息),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报名时资料填写不完整或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附表补充。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5)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详见附件6)复印件。现所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报名时所填写单位出具的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当时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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