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西宁海关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西宁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到0971-8866325。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西宁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四)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3月3日24时前传真至0971-8866325或发送扫描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3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收件人:人事教育处;电话:0971-8866370、8866357,邮编:810007)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6. 其他材料:
(1)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7寸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由学校或相关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延缓派遣材料。
(4)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文章复印件等。
(5)考生网上报名资料中所提及的相关荣誉证书等。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考生接受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印件不再退还。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下午1: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招待所1层10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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