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全国妇联面试及专业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全国妇联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于3月29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邮箱账号为qgflkl@163.com。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同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作为附件一并发送(见附件2,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或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记录在案并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时间:4月10日8:40至11:00
地点:全国妇联机关办公楼南楼一层第二会议室
具体安排如下:
08:40―10:00 联络部国际组织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联络部西亚非洲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组织部组织一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组织部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宣传部综合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10:00―11:00 妇女发展部农村一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综合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10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如有待业经历也需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见附件3)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推荐信(见附件5)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推荐信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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