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建中央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定于2024年3月27日至28日进行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列)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要求如下:
1.传真到010-85698125。
2.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民建中央XXX(部门)XXX(处室)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于2024年3月22日16时前传真至010-8569812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审查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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