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8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mgzdrsjyc@stats.gov.cn进行面试确认。
(二)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XX职位面试”,“XX职位”填写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8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扫描件至nmgzdrsjyc@stats.gov.cn,并致电0471-4938385与工作人员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2月8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nmgzdrsjyc@stats.gov.cn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准确填写政治面貌。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聘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等材料;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记录有关材料。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部门)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尚未取得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营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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