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司法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sfbjg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fbjgc@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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