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成都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共计66人(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星期六)。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前到达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集中,7:0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出发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检录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体检时请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一)来自中国内地和澳门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能参加4月16日组织的体检,须于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与成都市公安局联系:
(1)4月16日之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4月16日之前7天内有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3)4月16日之前7天内有非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4)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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