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公告

2024北京市昌平区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公告已发布,涵盖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有关问题、工作安排等。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现将昌平区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的有关问题
(一)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标准
昌平区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依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对于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确定标准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是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符合该职位拟招录人数要求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参加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详见附件。
二、关于体检和考察工作的有关问题
(一)体检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按以下要求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7:30
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请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20前到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入口处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地点: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
3.组织领导:昌平区委组织部与昌平区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4.实施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0号)组织实施体检。
5.体检内容: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6.体检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补体检人选,依此类推。
7.携带物品:本人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约450元、签字笔(填体检表用)、已婚女性须携带结婚证原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证明照片,待正式报到时补交原件。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