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州市2024年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梅州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我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4年7月5日(星期二)进行,请于上午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前(以报到时间为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和信封1个(写上公告附件1中本人的组别和体检编号)到梅州市剑英体育馆东门(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报到,集中乘车赴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求空腹,属矫正视力的,请佩带本人常用的眼镜。
报考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2024年12月12日笔试)的考生,如同时入围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2024年1月3日笔试)面试,需另安排体检时间的,请告知体检短信通知中招录单位联系人。
三、复检事项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提出方负责,复检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附件3-7),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梅州市剑英体育馆东门)及交通路线,关注当日天气,预足时间,确保准时到场。
(三)考生提前在信封上写好公告附件1中本人的组别和体检编号。抽签前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序号,并将抽签序号牌挂于左胸。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体检表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栏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填写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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