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2024年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及现场加分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及现场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录职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二)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7:30持身份证、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费(男性500元、女性580元)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正南广场集合(西宁市南山东路166号,南山路与湟中路交汇处)。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议的,允许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当日如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进行电话通知,请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中查询。
二、现场加分
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体检现场进行现场加分,具体加分政策为:
(一)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二)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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