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尾考区广东省2024年年度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7月5日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2024年度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7月5日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0660-3812068,电子邮箱:swgwyk 126.com,通信地址: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二、体检集合地点
安排于7月5日在汕尾开放大学阶梯教室(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东路2号(汕尾市图书馆对面))集合,集中抽签确定体检医院,然后一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体检费(600元/人,现金支付)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及信封1个(自行写上公告附件1中本人的体检时间、组别和姓名,抽签前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到集合地点报到,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请考生报到时配合测温和粤康码、行程卡检查工作。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等规定组织实施。
4、考生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体检防疫要求,则不能参加体检。要在体检前每日在“粤康码”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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