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市2024年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政法系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现就乐山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政法系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日)。
集合地点: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须由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7:50准时上体检专用车,逾时未上体检专用车者视为自愿放弃。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医院。
2.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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