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甘孜州司法局关于2024年年甘孜州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关于2024年下半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现将甘孜州2024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2024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0.16分。根据《关于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16分。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24〕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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