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荆轲网小编整理了2024年湖北省十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公告的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十堰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其荆轲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五条解释为准。(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其荆轲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12月1日(周二)上午6:30以前到十堰市行政会议中心集合(北京中路8号,十堰市行政中心院内,考生可乘坐15、16、91路公交在“市行政中心站”下车,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40元(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体检当天要穿着轻便服装,不要佩戴饰品等。
3.妊娠期或体检当日处在生理期等特殊情况,考生在填写体检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体检时应向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务人员报告。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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