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泰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荆轲公考网同步发布:2024年度泰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2024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六)进行。各考生于6月25日上午7:00前到泰安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办公楼前集合(泰安市环山路226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24〕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须知
1.除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山东公考健康打卡”全程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进入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按违规处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单同版一寸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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