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2024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招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职位
2024年,兵团、师市、团场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共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计划1507名,其中,兵团机关110名,师市机关937名,团场机关260名,监狱系统163名,选调生37名。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录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第一、二、三、十四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和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警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招录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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