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四川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考试测评公告

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报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审查、考试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1名,通过资格初审11人。
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1名,通过资格初审6人。
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1名,通过资格初审4人。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高级工程主管1名,通过资格初审5人。
仁寿县财政局招聘高级经济师1名,资格初审无合格人员,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5日9: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和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215会议室(地址:彭山区新彭谢路2号,联系电话:028—37622505)。
2.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高级工程主管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2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大西街8号,联系电话:028—38816178)。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试测评前,考生需按《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测评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测评资格。提供资料为:
(1)《2024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眉山市2024年度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测评时间
2024年8月6日8:30—18:00
具体时间安排:
8:30—8:50考生报到,接受体温检测
9:00—11:30笔试
14:30—18:00面试
四、考试测评地点
(一)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和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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