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镇江市扬中市兴隆街道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专职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扬组〔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兴隆街道办决定公开招聘5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兴隆街道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或者户籍原籍为兴隆街道辖区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备良好的品行。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与沟通能力,热心三农事业,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会使用计算机,能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以下简称岗位表)。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相关回避规定明确表示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扬中市兴隆街道兴隆路8号经开区管委会院内四楼408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证明原籍在兴隆街道的由原籍所在村(社区)提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退伍军人退出现役证(退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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