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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滁州市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招聘59人公告

2025-02-02 荆轲网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有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琅琊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琅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共5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7日起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直户籍(含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苏滁产业园,不含滁州市其他县市,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报考乡村振兴专干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户籍(含所辖各县市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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