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2025年回村任职大学生集中选聘公告【24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拔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村任职,培育新型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铅山县贯彻落实〈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铅组字〔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回村任职大学生2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本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与回村任职大学生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考。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1987年10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11.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12.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13.其他不宜列为选聘对象的情况。
三、岗位职责
回村任职大学生在村担任文明实践员和乡村振兴信息员。重点协助村“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好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法治教育等;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退役军人服务站、养老服务和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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