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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海南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33人公告

2025-02-02 荆轲网

根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海南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暂行办法》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海南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海南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居)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我省现任优秀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主任)。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8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

5.连续任职满五年以上,或累计任职达到六年以上(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日);

6.应在2024年2月2日前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1)获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2)受地级市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

(3)担任县(市、区)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任职村(社区、居)在民族自治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为《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琼人社发〔2025〕177号)确定的60个乡镇;

(5)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连续2年年度考核优秀的。

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日。

(二)报考人员仅限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职位(职位表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居)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报考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月29日8:00至2月2日16:00期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海南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居)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乡镇(街道)党委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资格审查时应征求纪委监委、审计等有关部门意见。2月2日16:00后乡镇(街道)党委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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