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肥西县官亭镇选拔村级后备干部14人公告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肥办〔2020〕27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官亭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公开选拔的方法,面向肥西县范围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14名(详见肥西县官亭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面向肥西县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需具有肥西县户籍(含因升学、参军户口迁出的原肥西县户籍人员、因购房户口迁出官亭镇户籍人员或婚嫁一方户口是肥西县户籍的人员,需所在村(社区)提供相应户籍证明材料后方可进行报名)。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上级管理。
2.模范作用好。在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支持“两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村规民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作风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农村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创新意识强。
4.群众基础好。热爱家乡、心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善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7.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选拔:
(1)不符合岗位选拔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发展党员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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