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溪市大学生村官补充招聘188人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更多贵溪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回村工作,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需要的基层干部队伍,根据《贵溪市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头雁工程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乡镇行政村(农村社区、工作站)大学生村官188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所报考乡镇的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所报考乡镇的户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免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鼓励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报名时进行电脑操作,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近3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情形,或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规定的“不能当选”“不宜当选”的情形。
(三)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和面试成绩: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证明;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3.退役军人,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须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职责
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重点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法治教育,协助开展警务工作等;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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