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运城市新绛县补充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8人公告

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开补充招聘8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工作人员8人,其中女性3名、男性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新绛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社区),条件艰苦,任务繁重。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体招聘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天),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学历可按大学本科对待。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等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2);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大学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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