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晋城市陵川县乡镇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村工作56人公告

根据省委《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基础,落实“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全县乡镇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岗位及办法
(一)引才名额、岗位
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5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22年乡镇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村工作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办法
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如果报名人数不超岗位名额3倍,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名额3倍,采取笔试测评、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引才条件
引进对象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晋城市户籍;
(六)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9月底前取得。
2.招考岗位的户籍要求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引进;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引进;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引进;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引进;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引进;试用期及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引进;陵川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引进;曾参加陵川县事业单位报考拟聘用因本人原因放弃(非特殊情况)者不得引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引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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