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晋中平遥县第二批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21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壮大我县城乡基层人才队伍,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充分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城市基层一线工作。根据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组通字〔2021〕37号)精神,现使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安徽马鞍山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选认104人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