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吕梁市兴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2人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吕梁市2022年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实施方案》(吕组通字〔2022〕39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要求,确保年内实现对所有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兴县2022年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县级招聘、乡级管理、村级使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92名。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46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村(社区)“两委”办公室主任46名。具体要求请看《兴县2022年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2022年第一批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并入第二批一并招聘,具体公告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任职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任回引大学生、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且3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离任回引大学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兴县户籍(指考生报名时报考者户籍为兴县户籍或曾为兴县户籍),以及已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兴县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其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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