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忻州市保德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22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222名,占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派驻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等详见《保德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保德县现籍或原籍。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是保德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户口迁出而未迁回保德县户籍的;服务保德县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保德县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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