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太原市古交市招聘研究生到村(社区)任职81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精神,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充实全市农村(社区)基层一线力量,根据国家、省、太原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81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研究生到村(社区)任职,使用乡镇(街道)全额事业编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恪尽职守;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六)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条件: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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