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仙岩镇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公告(第二批)

为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选聘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返乡回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3日—12月31日
二、选聘对象
原则上以本地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为主,条件优越的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资料搜集整理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聘对象:
(1)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5)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人员;
(6)家庭直系亲属中存在恶意上访、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回村大学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根据其本人意愿,可实行跨村(社区)交叉任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回村工作大学生与所在村(社区)“两委”副职同等待遇,正式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2.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党建宣传员、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等职务。换届时,优先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进行推荐。
3.加强“返乡大学生”培养力度,特别优秀的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返乡大学生”通过选举正式担任村“两委”干部后,符合参加从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人员条件时,优先推荐优先考虑。
4、根据《仙岩镇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其到村(社区)任职期间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5、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由任职所在村(社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镇党委政府年底统一考核,聘用期间要积极参与镇里有关党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专项选题调研宣传,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由镇财政配套增加200元/月的选聘回村大学生专项绩效奖(连续三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选聘回村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依托村经济合作社创业或自主创业的,在产业项目申报、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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