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韶关始兴县招聘村级组织员60人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粤组通〔2018〕58号),结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及《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始兴县选聘村级组织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始组通〔2019〕20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村级组织员队伍,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村级组织员(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村级组织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乡镇村(社区)任职。村级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帐、党群服务中心平台系统操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村级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统一拨付。任职期间每年一并纳入村级“两委”干部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40周岁以下;
(六)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各村(社区)岗位优先从本村(社区)户籍或常住该村(社区)的人员中选聘;
(九)中共党员优先。
(十)机动岗位者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
3.机动岗位必须服从岗位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参照):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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