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湛江市遂溪县村级后备干部招录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19号)精神,扎实推进“头雁”工程,结合我县2021年村级换届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2020年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详见《遂溪县2020年村级后备干部招录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suixi.gov.cn)或“遂溪组工”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录村(社区)党(总)支部、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男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4日后出生),女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4日后出生)。
3.行政村岗位要求高中(中专、中职)以上学历,社区岗位要求大专(高技)以上学历。
4.报考者户籍须在报考岗位所在镇。同等条件下,报考者户籍在报考岗位所在村(社区)或为退役军人的优先考虑(包含报考者户籍外迁但其父母或配偶等直系亲属户籍仍在报考岗位所在镇村的)。
5.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6.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群众基础好,有为民服务情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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