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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平遥县选派机关2025大学生村官考试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工作公告

2025-02-02 荆轲网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实施办法》精神和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拟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拔干部到村任职,现就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现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符合条件的,结合本人意愿,可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现籍村、长期居住的村或回原籍村任职;鼓励退出领导岗位和待分配的科级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已经选派到村任职且符合条件、适宜留任的,鼓励其继续留任。

二、选派方式

1、单独选派。按照每村选派1名党组织书记的方式,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2、整建制选派。对于村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的村、空心村以及新合并行政村,可整建制选派3名以上干部组成村党组织班子开展工作。

3、建立选派干部储备库。同步建立不少于10人的选派干部储备库。

三、人选条件

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应当符合党规党法的有关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5、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担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召回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3、有“十不能(宜)”情形之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6、其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任职时间

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鼓励选派干部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 不得“走读”,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

五、激励办法

1、选派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连续计算职务职级年限,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

2、选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我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发放办法中的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两部分标准予以补贴。选派担任村“两委”其他干部的,参照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的60%落实。相关费用由县财政以专项经费形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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