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通化市东昌区“人才专项”计划招聘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专项招聘10人,面向社会招聘10人。专项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人才专项”计划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
20日—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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