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高层次人才引才公告

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高层次人才引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按照《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党办发〔2024〕38号)精神,在充分征集各级各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一、引进对象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附件3)。
二、引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疆爱兵团;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并全力投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师域范围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之内。
三、引才政策
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党办发〔2024〕38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协议期内可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政策: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内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实名制登记。
(二)住房保障: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在师市辖区内购房可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
无购房意愿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5年内免费使用,不再按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三)人才津贴: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派驻师市单位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外,3年管理期内,可分别享受人才津贴每月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3000元。
(四)职称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学历等限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支持: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申请落户,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优先办理落户。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配偶、子女愿意调入师市工作,属行政事业等性质单位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其他性质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推荐,最大限度做好相关就业服务等工作。引进人才特别是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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