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临沧市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持续稳定,报经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66人,其中:临翔大队10人、云县大队8人、凤庆大队8人、永德大队7人、镇康大队8人、耿马大队7人、沧源大队6人、双江大队6人、孟定大队6人。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至2005年4月以前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无残疾、口吃、色盲等,面部、颈部无纹身,手臂纹身不超过3cm,无传染病、特殊慢性疾病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8.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执法辅助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学类专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工程类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4.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涉及违法犯罪影响依法履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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