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由云南广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派遣至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工作。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面向社会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以及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岗位。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人员考核及退回派遣公司等人事管理事项,按照用人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派遣人员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具体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四)工作地点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辖办证点及相关岗位。
(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标准工时制,及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以工作实际及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和调整。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4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倾听能力,反应敏捷、口齿清楚、谈吐礼貌,有亲和力。普通话熟练、发音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熟练;
4、条件要求:性别不限。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6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前出生);
5、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窗口工作经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建设用地规划相关工作、税务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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