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9人公告

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6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或与委培委托单位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4〕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985”“211”“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院校毕业(毕业时所在院校须已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院校或“省市共建”院校,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须为“985”“211”“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国(境)外位列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须为“985”“211”“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