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1人公告
2024-05-30
荆轲网

椒江区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人才“网底”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五部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椒江基层卫生事业服务的本地(椒江)户籍考生。
二、承办高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区为单位,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区卫健局。
2、体检。区卫健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并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会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3、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区卫健局会商区人社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体检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区卫健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 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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