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1名)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满足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琼人社发〔2024〕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岗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县直属管理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隶属省政府、归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法人垂直统一管理体制,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等工作,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设19个市县直属管理局,其中省直、海口、三亚、儋州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他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各市县直属管理局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所在地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和上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审核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和负责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根据所在地单位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委托,管理本市县单位住房资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等。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除规定的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外,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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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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