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山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年5月22日多省事业单位联考后,很多湖南的同学都在等待湖南省事业单位的招聘,今天衡山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已经发布,接下来酷老师就带着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单位及岗位数量
①衡山县政协云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
②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3人,其中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③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3名;
④县紫金山国有林场工作人员1名;
⑤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1名;
⑥中共衡山县档案馆1名;
⑦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2名,其中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农田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衡山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条件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身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在试用期内或服务期限未满的;
5.已参加县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且拟录用的人员;
6.有吸毒史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选调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山编〔2019〕20号)相关规定,由各用人单位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各用人单位的纪检成员,按管理权限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此次招考的各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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