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名)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创办于1933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积极发挥教师教育的学科优势和基础教育品牌优势,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多层次合作办学,有力推动当地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是学校二级教辅单位,为合作创办的附属学校、幼儿园提供督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及专业支持服务。教育发展中心按照“办学示范基地、教师成长中心、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师范生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基地五位一体”的办学思路,致力于打造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优质品牌。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教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欢迎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基础教育部教育教学助理1名。
(二)岗位职责
1.配合做好附属学校的筹备工作,完善办学方案,制定办学标准,评估办学质量。
2.面向附属学校组织视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及专业支持等服务工作。
3.承担上级安排的、受附属学校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认同“华附联盟”办学理念,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政策与法规,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与统筹能力,工作主动积极,视野开阔,服务意识强。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
5.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存在不宜报名的相关情形者不得应聘。
(三)岗位条件
1.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及基础教育领域相关学科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社会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基础教育领域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高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及集团化办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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