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荆轲公考为各位考生带来: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升盘锦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综合能力,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盘锦市政府对盘锦市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盘锦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5名(其中:医师7名,技师4名,护理32名,医务社工1名,行政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执业资格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
3.报考精神科医师岗位的考生,入职后公派学习一年,培训期间,每月额外享受津贴2000元。完成培训后,需为医院继续服务五年。如在培期间考研的,服务期累计计算。如未能完成服务期限,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因个人原因,调转到其他科室,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能动专业能考什么事业单位?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