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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31 荆轲网
大家好,这里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已经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员结构配置,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根据中共兴县县委办公室、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办发〔2024〕1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第一类: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第二类: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期满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第三类:二甲医院学科带头人,工作满20年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三甲医院工作满10年,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四)第四类:卫生系列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五)第五类:具备卫生系列副高职称、退休后愿意来兴县工作的人员。
(六)第六类:获得一定水平的医学奖项,医疗技术方面确有专长的医学类人才。
(七)第七类:省优专家、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医疗专家。
(八)第八类:高水平医疗专家团队。
以上八类人员均须服从兴县医疗卫生部门的内部调剂。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不在引进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身体患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听力、视力、肢体有缺陷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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