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止。更多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资讯请持续关注荆轲!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所赋予的法定职能,承担处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知识、开展社会监督等职能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综合管理(管理岗位)1名
2、消费指导(管理岗位)1名
3、法律理论研究(管理岗位)1名
4、新闻宣传(专技岗位)1名
5、消费监督(专技岗位)2名
二、岗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综合管理
1、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工作计划和总结、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相关发文的审核、印制、分发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务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文、法律、法学等相关专业;
(3)熟悉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
(5)熟悉新媒体、微信、H5、短视频等制作;
(6)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消费指导
1、工作职责:负责对消费新动向进行分析,组织对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并形成报告。
2、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3)熟悉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
(5)熟悉新媒体、微信、H5、短视频等制作;
(6)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法律理论研究
1、工作职责: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对外发文、发布信息等法律审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适用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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