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1
荆轲网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仲裁办”)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将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天津仲裁办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办案秘书岗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人。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4、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
5.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
6.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研究分析和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资格条件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级学科法学和法律专业学位,本科专业类为法学类;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其他条件详见《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2月19日起在天津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tj.gov.cn)、天津仲裁委员会网站(www.tjac.org.cn)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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