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4〕2号)和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及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达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乌海市乌达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4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四)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只限招聘在乌海市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