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4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国家法官学院拟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18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此次补充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2024年8月前须取得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4年度补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日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4年度补充招聘报名方式”(附件2)。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用人单位官网公布。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达到2:1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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