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报名!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卫生系统
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卫生系统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4〕61号)等精神,2024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99名,其中:教育系统计划招聘182名(高中68名、初中41名、小学40名、特殊教育学校4名、幼儿园15名;综合岗位即会计岗位:14名);卫生系统计划招聘17名,其中县直医院9人,乡镇卫生院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部分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或免费培养定向就业服务期未满的全科医生);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历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或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分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